3月7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,邀请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“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”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。针对房地产税问题,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记者会上表示,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,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。
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今年有望“一读”
房地产税立法,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。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,要“健全地方税体系,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”。
在3月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,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透露,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*提出的重要任务,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负责牵头组织起草,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、重要问题的论证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,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3月6日表示,房地产税这么长时间未推出面临挺多技术性问题,单单征管一项要弄清就不容易,税收征管法需要做相应修改。据楼继伟向媒体透露,“今年房地产税法草案应该能完成‘一读’”。
所谓“一读”在业界普遍指的是立法机关立法程序里的一步,一般来说,立法过程中,立法草案的标题会被三度宣读,即业界通称的“三读”。具体到我国,“三读”对应的“三审”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在实践中逐渐完善起来的立法审议程序,第五届全国人大以前,对法律案的审议只有一次,从第六届起改为两审。《立法法》通过后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一般实行“三审”制,即在原来“二审”的基础上,增加了对关键问题和有较大争论问题的协调环节,由法律委员会在统一审议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报告审议结果,再进行“三审”。
总体思路:“立法先行、充分授权、分步推进”
事实上,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头次提到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”到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,这些都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了部署。
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
据史耀斌透露,按照*的决策部署,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、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。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“立法先行、充分授权、分步推进”。目前正在设计、完善,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。
史耀斌表示,房地产税大致有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,几乎是每个国家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。
一是,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,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,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。
二是,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,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,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、低收入家庭、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。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,水平不一样,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
三是,属于地方税,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。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、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。
四是,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,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,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、征得公平。
史耀斌特别强调,中国有中国的国情,会按照中国的国情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。比如,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、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,使我们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、更加公平,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,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、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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